巴格达的什叶派宗教领袖谢赫·穆罕默德·哈利勒·桑贾里(Sheikh Mohammed Khalil Al-Sanjari)在周三表示,最高宗教机构将拒绝任何与伊斯兰教法相悖的《个人身份法》修正案。
在接受Shafaq通讯社采访时,Al-Sanjari讨论了伊斯兰法律下的赡养费、遗产和婚姻等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与拟议修正案的一致性。
关于赡养费,新法律规定,如果女性离开丈夫的家,她将无法获得赡养费。Al-Sanjari解释道:“根据伊斯兰教法,女性在为期三个月的'idda'期间有权获得赡养费,因为她仍然是他的妻子,有权获得住房和其他必需品,正如古兰经所示,‘不要把她们赶出家门’。”因此,在‘idda’期结束之前,她不应离开。”
Al-Sanjari还提到了一名女性离开父母家并申请赡养费的案例。如果妻子是根据自己的意愿离开的,而不是丈夫的指示,这是不被允许的。如果丈夫命令她回娘家,她有权获得赡养费。然而,如果她自愿离开,她将被视为不听话,无法获得赡养费。”
他进一步指出,根据伊斯兰教法,如果女性在婚姻合同中规定了她可以获得委托书和在发生争议时离婚的权利,她有权行使这一权利,这在伊斯兰教法下是有效的。
关于贾法里教派9岁结婚的问题,Al-Sanjari表示:“女孩在9岁时被视为成熟,因此允许结婚。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定,并非强制性的,但作为伊斯兰教的义务,她在九岁时被认为是负责任的,而男性在十五岁。这取决于地区的文化背景。”
在遗产问题上,他指出:“根据伊斯兰教法,女性通过婚姻或亲属关系继承遗产。如果她有孩子,她有权获得八分之一的遗产,如果没有孩子,则有权获得四分之一。如果新法律规定,女性在丈夫去世后不能继承遗产,我们将不同意,因为伊斯兰教法允许她继承遗产。我们将拒绝任何与上帝律法相悖的措施。”
最后,Al-Sanjari强调:“在修改《个人地位法》时,我们同意如果女性在丈夫的命令下离开并在9岁结婚,就应给予赡养费。然而,我们将反对剥夺女性的继承权,因为这与伊斯兰教法相矛盾。尽管对新法律的修正案仍在讨论中,我们尚未对其进行审查,但宪法规定,法律必须依据伊斯兰原则制定。”
伊拉克议会于5日召开了第5个选举周期第3个立法年度第2个立法期的第5次会议,由副议长曼达拉维主持,177名议员出席了会议,完成了包括《个人地位法》修正案在内的4项法律的一读。
根据议会媒体部门的声明,议会在投票将其列入会议议程后,完成了对修改1959年第188号关于个人身份法的提案的一读。宪法第2条规定,禁止制定与伊斯兰教规相抵触的法律;第41条规定,保障个人根据自己的教派坚持个人身份的自由,或选择适用修改后的个人身份法的规定,确保司法系统在适用法律和伊斯兰教规方面的统一。
本文来自作者[圣兰]投稿,不代表大向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x-led.cn/keji/202412-9819.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大向号的签约作者“圣兰”!
希望本篇文章《什叶派高级神职人员拒绝修改伊拉克个人身份法》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大向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 巴格达的什叶派宗教领袖谢赫·穆罕默德·哈利勒·桑贾里(SheikhMohammedKhalilAl-Sanjari)在周三表示,最高宗教机构将拒绝任何与伊斯兰教法相悖的《个...